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人气短篇

  • 来源:不详
  • 时间:2017-10-31 21: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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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

文/韩十三

一、与师哥本是一路货色

我对曹新宇的感觉好起来是从他剃光头开始。

彼时,云水一中高二三班的光头党是个群体性事件。

四月里,身穿黑色棉布衬衣、牛仔裤的曹新宇继白贝之后,剃下了我们班的第二个光头。然后,以一种百无聊赖的姿态站在班级门口,命令般地对班上其他男生说:“看见没有,明天你们出现在我面前时,都得给我搞一个同样的头型,要不然,你们知道的!”

刺头儿曹新宇好勇斗狠,大家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角色,大都敢怒不敢言,但是,那一次,却很少有人眼中流露出反感,班上的其他同学反而对他的这一种做法达成了少有的一致认同。

坐在我身边,头戴绒线帽的白贝,甚至被他的这一做法感动,嘤嘤地抽泣起来。

那一次,我们没有怪曹新宇是因为知道他之所以要求全班男生剃光头,是为了因为病情接受化疗而不得不把长长的黑发剃光的白贝。

那样的话,在面对跟自己看似一样的头型时,她就不会那么自卑,那么难为情了吧。

在交代完“任务”之后,曹新宇的目光自我和白贝身上一扫而过,然后低下头,从我们身边走过,坐到了属于他的最后一排单独的位置上。

那一刻,我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

直到那时我才发现,其实头皮油光瓦亮的曹新宇,某个瞬间,挺帅的。

曹新宇一声令下的第二天,班上有三分之二的男孩全都剃了光头,剩下的三分之一在看到别人是在玩真的之后,也相继斩除了自己的三千烦恼丝。

事到如今,我依然记得彼时高二三班的光头党结队去食堂打饭时的样子到底有多拉风,我记得当时身材矮小精神矍铄的教导主任躲在某个墙角检查校容校貌时,第一个看见了头顶光光,恨不得长出八条腿横着走的曹新宇,那一刻他眉头紧皱本想冲上前来在曹新宇的光头上拍一把,接着就看见了他身后一水的“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光头儿,结果就傻在那里了。

后来,教导主任把我们班导叫到了办公室,结束对话后居然出人意料地消掉了几个月前曹新宇因为打架而记下的小过。

其实,曹新宇那一次打架是因为我。

彼时,高年级的一位师哥喜欢我,而他追求我的方式很特别,很无语。为了能让我心甘情愿地坐上他那辆故意摘掉了排气筒突突作响的摩托车,他甚至每天都会乐此不疲地扎我单车的车带。对于他这种异类我自然是深恶痛绝,终于有一天,在车子再次被扎后,我在人来人往的车棚里与他大声争吵起来。

想来,曹新宇就是那个时候冲上前来不分青红皂白地在他脸上兜下那一拳的。

一拳过后,身高马大的男生被打落了一颗门牙。

那一次,我本以为身高马大的男生会不依不饶地跟曹新宇大战三百回合的,可是事实证明他没这个魄力,在捂着嘴巴盯着曹新宇看了一会之后,居然眼圈微微泛红,就连声音也哽咽了起来。

直到那时我才明白,个大并不代表实力也大。

他说:“曹新宇,你打我!”

曹新宇冷冷一笑,再次象征性地扬了扬拳头,结果胳膊就被翘起脚尖来的教导主任牢牢握进手中了。

后来,我曾经问过曹新宇当时为什么要帮我,而他的回答几乎让我吐血,他说:“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我狠狠地翻了他一个白眼,我本以为他跟那位师哥有着天壤之别呢,原来他们本是一路货色。

二、死党就是无论如何也要让对方比自己快乐一点点的那个人。

曹新宇喜欢我。

这是病号白贝告诉我的,五月慵懒的阳光下,她坐在被藤蔓植物团团缠绕的亭子下,伸出苍白的手指,点了点我的肩膀,接着指向正在一旁的篮球场上拍篮球的某个光头对我说:“云歌,他喜欢你,你知道吗?”

口中的绿茶顺势喷了一地,我伸出手来摸了摸白贝那微微有些发烫的额头,盯着她被病痛折磨出来的黑眼圈,以及眼圈中那无神的双眼反驳道:“白贝,你有病吧,不要随便诬陷我好不好,鬼才愿意跟曹新宇那样的家伙有半点瓜葛!”

话一出口,我立马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我不该骂白贝有病,她的确是有病,我的话可能会深深刺痛她的心。

好在随后白贝那冒着绿光的双眼告诉我,她并没有注意到我骂她的那句话,而是异常兴奋地连连追问我说:“真的么莫云歌,你真的不喜欢曹新宇那样的类型对不对?”

我微微一愣,拿不准她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只得顺着她的话,尽量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对她说道:“是啦白贝,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喜欢上曹新宇的。”

听了我的话之后,一直神情紧张的白贝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仰起头来一脸向往地看向了曹新宇的方向:“可是,我偏偏喜欢他那样的男孩子,我是真的喜欢他。”

一语既出,我也愣在了原地,我没想到的是,喜欢上一个人居然能够让另外一个人变得如此迂回。

从藤蔓枝叶间洒下的阳光星星点点地打在了白贝苍白而消瘦的脸上,迷离了她的表情,以及那一顶看起来很不合时宜的绒线帽。

透过她肩膀与下巴的夹角看过去,身穿天蓝色运动短衫的曹新宇在缱绻的阳光中蹦蹦跳跳,不时向我们投来探寻的目光。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的我突然就有一点小小的失落。我不确定的是,如果时间能够稍微退回去一点,我会不会依然那么毫不犹豫地急于向白贝证明我对曹新宇并没有一丝好感。

我知道,我最好的朋友白贝是喜欢着曹新宇的,她的这种喜欢小心翼翼,不动声色,与曹新宇对我的“喜欢”相比显得那样乖巧,那样让人不忍伤害。其实白贝喜欢曹新宇,自从她查出患病之前就已经开始了,高一高二整整两年间我曾经多次看到过她偷偷把作业借给白贝抄,而且冬天曹新宇他们二组到室外打扫卫生责任区的时候,白贝每次都会在他的桌子上放一个滚烫的热水杯,等曹新宇打扫卫生回来后,正好没心没肺地暖手。

在盯着曹新宇的方向出神良久之后,白贝缓缓地回过了头来,眼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朦胧。

她轻轻地抽了一下小巧的鼻子:“莫云歌,我这是痴心妄想吧,一定是痴心妄想对不对,你瞧我现在这样子。”

白贝的话没有说完就被我打断了,我学着男生们之间的样子,猛地将他搂进怀里,使劲摇了摇。

我说:“别胡说白贝。你一定能够跟其他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得到幸福的,至少以后肯定比我幸福那么一点点。”

白贝明显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抽了抽身,整理好被我弄歪的帽子后眨了眨眼:“为什么?”

我微微一笑:“因为我们两个人是死党啊,死党是什么,死党就是无论如何也要让对方比自己快乐一点点的那个人。”

白贝的笑声咯咯地响了起来,混合在沙沙的树叶声中,充满了青草的芳香。

有那么一瞬间,她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浑身充满了活力,她甚至站起身,走下几米以外的台阶,然后又弓身跳上了三个台阶。

她笑着对我说:“是的莫云歌,我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我的身体其实挺好的,我一定有能力一直一直走下去对不对?”

那一刻,面对纯真如斯的白贝,我的脑袋点得像是鸡啄米,而眼圈却一发不可收拾地红了起来。

三、亡羊补牢并不是在哪里都好用的

现在想来,那时的曹新宇可能是真的喜欢我吧。

要不然,当我自以为是地找到他,让他满足白贝生前的最后一个愿望,陪他谈一场恋爱的时候,他的表情怎么会如此怪异呢。

我记得那一天原本坐在凳子上玩疯狂愤怒小鸟的他,在听到我的话之后刷地一下站起了身,然后,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遍,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口吻对我说:“莫云歌,我喜欢的那个人明明是你,你不会不知道吧?”

“你滚蛋!”

我恶狠狠地回敬他,尽量提高了分贝,可是话说出口依然毫无底气。于是只能在他再次开口之前,把他的话重新堵回了肚子里:“你也知道白贝到底得了什么病吧,同学一场,就算你真的不喜欢她,也应该帮她完成最后的心愿不是么,要不然她会留下遗憾的。”

曹新宇的嘴巴张的老大,喉结上下滚动了一番,最终还是不得不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垂下了脑袋,像个委屈无比的孩子似的,瓮声瓮气地对我说道:“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喽,但是我先得向你声明,我真的不喜欢白贝。”他说:“我喜欢的那个人真的是你!”

我微微地扬了扬手作势要打,于是曹新宇便飞快地闪到了远处,一边向着门外跑去,一边对我喊道:“我答应了你的请求了,你也答应我一个请求好不好,莫云歌?”

“你说!”望着他的背影,我高声回答,可是远方传来的却只是一句几乎让人抓狂的——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吧。

曹新宇成为白贝的男朋友,是那个初夏的事情。

作为白贝初恋男友的他表现的极其负责,每天下午都会小心翼翼地打车送白贝回家,医院里做治疗,奇怪的是对于他这种“明目张胆”的殷勤,无论是我们班导,还是严厉的教导主任,又或者是白贝的父母,都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对小人儿玩早恋。

后来的白贝曾经对我说起过,她跟曹新宇在一起的那三个月,是她一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光。

她对我说这句话时,明明知道事情真相的我,心中却泛起了微微的酸楚,甚至对她产生了那么一点点嫉妒。

天高气爽的秋日里,白贝坐在自己那张经过了改装利于输液的单人床上向我展示男友曹新宇买给她的种种小礼物,有桃木刻成的人偶,说是可以避祸驱灾;有一只咖啡色的电子毛毛熊,一按肚皮就会说“ILOVEU”,她说,曹新宇当初买那只熊送给他,是因为她让曹新宇说“我爱你”的时候曹新宇害羞不愿意说,于是,只好买了一只玩具,让它替自己说我爱你。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断了弦的小吉他、韧性极好的荧光跳球,据说那只跳球是曹新宇专门买来让白贝揉捏锻炼体力的。反正,每一件东西,白贝都能讲出一段温馨的小故事。

我笑笑地听她讲述和曹新宇之间发生的种种,我不明白自己的笑容为何突然间变得如此僵硬。

好在,不久之后,曹新宇就搬着一个大大的纸箱找到了我。

纸箱打开,里面塞得满满的是一整套跟白贝手中一模一样的小礼物,我倒背着双手,撅着嘴巴看着眼前一脸为难的曹新宇,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理由生他的气,反正,我就是生气了。

“曹新宇,亡羊补牢并不是在哪里都好用的。”

面对我悻悻的回答,曹新宇明显有些着急,伸出手来在那已经长出了一层毛茸茸的发茬的脑袋上胡乱地抓了几把后,连声跟我解释道:“不是这样的莫云歌,我每次给白贝买礼物之后,都会偷偷地跑回去再买一件的。”

隐忍了许久的我在看到他焦急而可爱的表情之后,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上前一步接过了他手中的纸箱。

可是,我还没说原谅他呢,曹新宇就顺杆向上爬了好高,在看到我的脸上多云转晴之后,咳嗽了一声,靠近一步轻声对我说道:“莫云歌,其实今天我是有事向你请示!”

“讲。”我故作姿态冷冷地回答。

“白贝说,白贝说她想得到一个吻,她说,只要亲吻额头就行。你也说过,不想让她留下任何遗憾。现在,我想要问问你,我能不能答应她啊,还有,我亲她的时候能不能闭上眼睛,把她想象成你!”

紧抱纸箱的手臂擎在了半空中,我听见了自己粗重的呼吸声,我看见自己猛地将纸箱掷回到了曹新宇的面前,我不知道那一刻的我为何会变得如此无理取闹。

当初,明明是我让曹新宇去扮演白贝的男朋友的,如今,我为什么还能把气生的如此理直气壮!

“曹新宇,你有病吧,你爱亲谁就亲谁,为什么要告诉我,你心里装点儿秘密能死啊!”

在对着茫然无措的曹新宇大吼一声之后,我便转过身朝着教学楼的方向飞速跑去,那一刻,我是真的埋怨曹新宇了,我想,我宁愿他偷偷地跟白贝百年好合,也不希望他在亲白贝一口之间将这件事情告诉我。

背后的曹新宇明显是慌了,他一慌的时候就会乱说话,在我走出不远后,身后便传来了他焦急的呼喊——要不,我先把初吻给你好不好?

我定在原地,猛地转过身向着他的方向走了几步,我看见他的脸上云开雾散,看样子是以为我会答应他的请求。可是,三秒钟之后我便再次定在了原地,再三秒,一只从右脚上脱下来的凉鞋就朝着他的那张大饼脸直直地丢了过去。

我打他的时候故意瞄偏了一点,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不恨他!

四、表面上飞扬跋扈的少年

最后的最后,曹新宇到底有没有吻白贝我不得而知。

也许,他没有。

又也许,他在吃了我一鞋之后长了一智,学会了隐瞒。

这所有的一切,伴随着白贝病情的恶化,仿佛变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圣诞节过后,体重仅仅只还剩下70医院的特护病房,我曾不止一次地跟面色沉医院看她。每次走进病房之前,无论心情有多沉重,曹新宇都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佯装笑得很开心。

有时,白贝会因为剧烈的头痛而昏迷过去,每当这时,曹新宇就会一遍遍地按响床头的电子熊,神奇的是轻柔的卡通音响起之后,白贝都会无一例外地睁开那双疲惫的双眼,这种方法每每都能奏效,屡试不爽!

直到有一次,无论电子熊怎么叫,白贝却再也不能醒来。

趴在病床前的曹新宇有些慌张,他轻轻地摇着白贝的胳膊,唤她的名字,许久之后,才想到了什么似的,转身看向了同样手足无措的我。

我想,我能明白他的意思。

我用点头的方式告诉他说,曹新宇,我不生气。

第一次听见曹新宇说“ILOVEU”是跟白贝在一起,我不在乎他的那句话到底是说给谁听的,我只记得,在看到白贝那长长的睫毛开始颤动的时候,自己毫无防备地大哭了起来。

我感觉到曹新宇将我轻轻地拥进了怀中,像安慰一位小小的孩童似的拍了拍我的肩膀,那一刻,我终于明白,原来表面上飞扬跋扈的少年,也会拥有如此温软的怀抱。

我听见他将嘴巴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莫云歌,白贝一定会好起来的,我们都会好起来的。”

我将下巴抵在他平坦的肩膀上重重点头,大滴大滴的泪水浸透了他的衬衣。

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他说:“是的曹新宇,白贝一定会好起来的,我们也都会好起来的,如果白贝能好起来,我宁愿你今生今世都跟她在一起,虽然,我也像她一样,想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和你不离不弃。”

那一天白贝缓缓地睁开双眼,看了我们一眼之后,就在杜冷丁的作用下,再次疲惫地闭上了双眼。医生说那一夜很关键,如果白贝能够挺过来也许还能支撑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如果不能,他也只能对我们说抱歉了。

因为深知自己是白贝的精神寄托,那一天晚上,曹新宇不顾白贝父母的劝阻,医院选择陪夜。我本来也想留在白贝身边的,可是下半夜却被曹新宇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强行送回了家。

曹新宇之所以让我回家,医院的外供电线路烧坏了,医院里停电,只能靠自发电维持病房里的空调和重要手术,而为了节电走廊上的中央空调全都停止了工作。白贝住的又是无菌特护病房,只允许家属站在巨大的玻璃窗外看着里面的情况。

十一点过后,气温开始急剧下降。

后来,看我冻得瑟瑟发抖,曹新宇不得不在白爸爸靠在排椅上打盹的时候试探着,小心翼翼地把我拥在了怀里,靠自己的体温为我取暖。

但是,没多久白爸爸就醒了,曹新宇只能慌忙放开了手。在劝了我几次,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回家的情况下,他拿出了杀手锏,一脸严肃地问我说,还记不记得上次答应他,会满足他的一个请求,而他的那个请求就是现在,我乖乖回家去躺在被窝里睡觉。

其实,他的那个请求说出口的一刹那我就后悔了。

我本想让他把那个请求留在以后用的,我本来希望他会请求我做他的第二任女朋友。我突然恨自己,为什么那么不听话。

我在曹新宇的要挟下走出住院楼,钻进出租车之前,曾经回身向白贝的病房里看了一眼,我不知道在我和曹新宇拥抱的那段时间里白贝有没有醒来,有没有看见窗外紧紧拥抱在一起的我们俩,我只看见,她那原本转向窗口的脑袋,医院之前转向了里面。

我不知道,这一个小小的改变粗心大意的曹新宇有没有发现,但我清楚地明白,如果白贝在这期间真的醒来过的话,也一定是疼痛太厉害,麻醉剂失效的缘故。

我不敢去想,彼时眼睁睁看着窗外那一幕的白贝,心中到底有多疼!

五、喜欢一个女孩就要送花给她

医生的话没错。

挺过了那一夜的白贝,精神的确比原来好了许多。

让人感到惊喜的是,白贝的精神不但恢复了,体力也比原来好了许多。

某个周末的下午,脸色红润了不少,身穿一身运动装的她,居然在白爸爸的搀扶下重新出现在了我们班门口。

望着教室里面面相觑的同学,她甚至有些生气地甩开了爸爸的胳膊,特没好气地嘟囔道:“爸,你干嘛总是扶着我,不都说我已经好了么,你瞧。”

说着话,她还轻轻地向上跳了几下,一脸的倔强。

在她跳跃的时候,曹新宇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连忙上前几步,看样子是担心她不小心跌倒。可是,白贝却同样甩开了他的手,并且一脸兴奋地提议说:“曹新宇,还有云歌,今天我们一起去爬山怎么样,爬云水城最高的山,好不好,我没问题的。”

她说话的时候,紧张地站在她身边的白爸爸一脸的阴沉,通过他的表情,我读懂了其实白贝的情况并没有自己说的那么乐观。那一刻,我的鼻子一酸,差点没哭出来。三年前失去了外公的我,隐隐约约知道些病人的事情,我记得,三年前的某个夏天,一直弥留在床的外公,突然像完全恢复了一样跳下了床,并且带着我们一群小辈,去河边钓鱼。可是,那一天,钓回的鱼还未来得及吃,坐在沙发上的外公就微笑着去了另一个世界。

我记得以前我和白贝两个人缩在被窝里谈心事的时候,她曾对我说过,她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和心爱的男孩,爬到高高地山顶,肩并肩看一看这座共同生活过的城市。

在听到白贝的请求之后,曹新宇为难地看向了白爸爸,可是白爸爸却并没有制止,而是对着我们轻轻地点了点头。

那一次,白爸爸开车把我们三人送到了山脚下,当他从车上走下来,将白贝的手递到曹新宇手中时,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当着我们几个孩子的面失声痛哭起来。

我突然觉得那个场景像极了婚礼上将女儿的手交到新郎手中的情形,可是,婚礼上所有人都是笑的,而彼时,除了白贝之外,我们所有人却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

那一次,白贝固执地一个人爬上了几百米高的山顶,并且气喘吁吁地从曹新宇手中接过了一捧早就事先在爸爸的汽车里准备好了的鲜花。

她说:“曹新宇,你曾送给我那么多礼物,可是却从来没有送花给我,你知道么,真正喜欢一个女孩,是要送花给她的。”

那一次,坐在不远处看着肩并肩坐在前方的岩石上欣赏着城市全景的二人,我破天荒地没有产生丝毫嫉妒的感觉。我突然很想我们三个人就这样一直坐着,直到坐成了三块岩石,石头是不会死的吧。

那一次,白贝微笑着从花束之中抽出一支娇艳欲滴的玫瑰递到了我的手中,她递花给我的时候,趴在我的耳边小声地对我说:“莫云歌,我知道,这一束鲜花原本全都属于你!”

说着话,她不由分说地拉过我的手,塞进了曹新宇的掌心里,然后,勉强支撑着站起身来,对我们说了句“谢谢”后,便头也不回地向着山下走去。

那一天,因为高体力活动而变得极其虚弱的白贝,手捧一束美丽的鲜花,绵软地倒伏在了离我们不到十米的山坡上。

后来,曹新宇将她背起,快速地向着山下飞奔。

可是,曹新宇跑着跑着,脚步就渐渐慢了下来,再看时,白贝的胳膊已经无力地垂了下来,手中的鲜花撒了一地。

红白相间的花瓣迎着凛冽的山风飞舞,而曹新宇依然在背着白贝缓缓地向前走。

走到山下,将白贝放进车里以后,曹新宇早已泪流满面,他像是一只被猛然间抽掉了脊柱的动物一般,缓缓地跪坐在地上,哽咽着对我说:“莫云歌,刚才白贝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

她说,你们在一起吧。

六、我们真的在一起了

白贝的墓碑静静地伫立在山脚的一片小花丛中,我想,鲜花也是有灵性的,也一定喜欢善良美好的女孩子,要不然,为什么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白贝的墓碑就已经被美丽的花朵和藤蔓覆满了呢。

年7月23日,我轻轻地依偎在曹新宇的肩头,笑笑地看向墓碑照片里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的女孩。

然后,躬下身来,将一束向日葵放在她的面前后,笑笑地,像汇报工作一般地对她说:“白贝,我们真的在一起了。”

我们真的在一起了,从今以后,我们将如同两株生命力顽强的植物一样,盘根错节在彼此的生命里,向你证明,这个世界,这座城池,因为曾经有你存在,而变得到底有多美丽。

*摘自《花火》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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